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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周彦

关于组织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改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改实验区:

2003年至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江苏教育出版社、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编委会、南京凤凰母语教育科学研究所,已联合启动了六期“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科书科(教)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国标本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区的老师们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批热爱小学母语教育、具有较高语文专业素养的教育科研带头人。为了激发国标本(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改实验区广大教师投身教育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小学语文教育科研向更高层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改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各课题组主持人、教育科研骨干。

2.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一《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申报程序:参评个人按要求填写《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经学校或辖市、区教科(研)所(室)推荐盖章后寄送南京凤凰母语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部(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2楼;邮编:210009)。

4.材料寄送时间:2009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希望符合条件的课题组认真组织,做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一《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二《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实验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
江苏教育出版社
国家课程标准(苏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编委会
南京凤凰母语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9年7月3日 

 

 

 

阅读4098次 ·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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